為適應我局業務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6號)的規定,結合編制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7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F將有關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單位簡況
海南省地質局(海南省海洋地質調查局)是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事業單位,主要從事陸域與海域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及地質科研等工作。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13家,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9家。
二、?招聘崗位、學歷、專業、人數(附件)
三、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進行。
四、招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崗位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本次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年齡和工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條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發布形式:在省人社廳和省地質局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1年6月15日-21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28日。
在此期間,凡符合招聘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人員,必須
通過網上進行報名,受理電子郵箱為招聘崗位表格中各單位對應的郵箱。
2、報名相關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地質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相關材料,包括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掃描打包發送至受理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本人姓名+報考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所留聯系電話必須保持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1.報名完成后,由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及時在局門戶網站公示。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6月29日—7月6日。
2.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并退回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補齊材料。對通過審查的人員,組織人事部門留存報考人員的相關材料,供考察、聘用時參考。
3.此次招聘的崗位均為考核招聘,不設定開考比例。????????
(四)考核
1.由局招聘領導小組、用人單位的領導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7人專家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根據《考核量化評分表》的標準,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代表其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進行打分,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提出擬考察人選。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同時具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考察體檢人選。如該崗位應聘人員未獲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2.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暫定7月下旬??己私Y果將及時在局門戶網站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從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4.局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
5.體檢、考察結果將及時在局門戶網站公示。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地質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2.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3.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4.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擬聘人員報到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5.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工作方案實施,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6862984
招聘辦公室電話:66823108、6682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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